据“南宁晚报”报道,南宁海关缉私局通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东兴海关缉私分局侦办的一起走私农副产品、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某某、周某某等14名被告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无期徒刑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经查明,该团伙自2017年4月至案发,共代理出口农副产品1026柜(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23亿元,偷逃应缴税款2.65亿元。

走私农副产品逃税骗税逾4亿,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主犯杨某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悉,这是防城港市建市以来因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判处刑格最高、刑期最长的判例。

南宁海关表示,走私犯罪不仅扰乱正常经济秩序,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而且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损害人民利益。农产品走私一直以来都是海关打击的重点,缉私警察作为国门守护者,将始终用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坚决维护国家利益,保障人民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