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括杭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多地进口火龙果被检出核酸阳性,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升级进口水果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1月2日,浙江金华市疫情防控市场主体专班出台进口水果物防管理办法,于即日起实施。

做好环境和车辆消毒管理,进口水果摊位、车载销售区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核酸每7天检测1次。做到关键点位高清摄像头监控全覆盖。

落实进口水果“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管理要求,不同货柜的进口水果应分区存放,各区之间应有一定间隔,并有明显标识,不能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

多地进口火龙果核酸检测阳性!浙江金华出台进口水果物防管理办法

零售环节:

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水果店、餐饮主体以及其他零售进口水果的经营主体,需强化进销记录管理,对所有批次进口水果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查验检验检疫合格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及时使用“浙食链”系统出入库,确保进销情况全记录,在显著位置亮明“浙食链”二维码,“三证”不齐全的不得销售。

零售主体要落实“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管理要求,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在店内显著位置设置进口水果销售专区标识。无法实现专用通道的小型经营户要确保每日至少2次的环境消毒,每次进货后都要及时进行场所消毒。

严格做好人员健康监测、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等日常健康监测工作。建立人员健康卡,登记近期行程及健康状况,每日监测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码,监测掌握人员流动情况及健康状况。所有工作人员要求每日绿码上岗,并做好人员日常防护。对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第一时间安排核酸检测。对直接暴露人员每7天检测1次,非直接暴露人员每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做好环境消毒管理,进口水果摊位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做到关键点位高清摄像头监控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