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8月15日发布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印度尼西亚鲜食菠萝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要求的印度尼西亚鲜食菠萝进口。

中国海关总署:允许进口符合要求的印尼鲜食菠萝

公告显示,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包括新菠萝灰粉蚧、木瓜秀粉蚧、大洋臀纹粉蚧等8种昆虫,输华果园应建立并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并执行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菠萝的加工包装过程须在注册包装厂进行,应经过人工挑拣、筛选、刷洗或高压水枪冲洗等工序,以确保果冠和果实不带昆虫、螨、蜗牛、烂果、草籽、植物残体和土壤等。

按照要求,输华菠萝果园和包装厂均应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农业部农业检疫局(IAQA)注册,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IAQA共同批准。注册信息应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

印尼新鲜菠萝出口中国前需经过严格检疫。输华前两年,IAQA应对每批货物按照2%的比例进行抽样检查,并对其中3%的样品果实进行针对蛀果昆虫的剖果检查,每批货物剖果数量不得少于10个。如前两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IAQA可将抽样检查比例降为1%。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整批货物不得出口到中国。

经查询准入水果名录,目前除菠萝外,印尼共有5种水果获准对华出口,包括香蕉、龙眼、山竹、蛇皮果和火龙果。